⒈ 智术能法。谓通晓术与能行法治。
⒈ 智术能法。谓通晓术与能行法治。参见“智术”。
引《韩【hán】非子·孤愤》:“智术之士,明察听用,且烛重人之阴【yīn】情【qíng】;能【néng】法之士,劲直听用,且矫重人之【zhī】姦行。故智【zhì】术能【néng】法之士用,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【zhī】外矣。是智法之【zhī】士【shì】与当涂之人,不可两存之仇也。”
陈奇猷 集释:“智【zhì】法,即【jí】智术能【néng】法,此取其与【yǔ】下句‘当涂’相对,故【gù】省【shěng】二字也。”
1., 一【yī】个国家的绝【jué】对公理,是受着这个国家的【de】完美的【de】理智法律启发【fā】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