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以铁镣锁足的刑罚。
引《后汉书·朱穆传》:“太学书生 刘陶 等数千人诣闕【què】上书讼 穆 曰【yuē】:‘……臣愿【yuàn】黥首繫【jì】趾,代 穆【mù】 校【xiào】作【zuò】。’”李贤 注:“繫趾谓釱其足也,以铁著足曰釱也。”
⒈ 以铁锁系足。
引《后汉书·卷四三·朱晖传》:「臣愿黥首系趾,代穆校作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