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旧指官署的印信和职务。
⒈ 旧指官署的印信和职务。
引明 汤显祖 《南柯记·卧辙》:“印务【wù】俱【jù】已【yǐ】交盘了【le】,看【kàn】黄金印文边角全,文书查交仓库盘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八【bā】回【huí】:“南昌【chāng】府 前【qián】任 蘧太【tài】守【shǒu】 ……年老告【gào】病,已经出了衙【yá】门,印务是通【tōng】判署着。”
《二十年目【mù】睹之怪现状》第九【jiǔ】三【sān】回【huí】:“两【liǎng】湖 督宪奉了上諭,调补 两【liǎng】江 之【zhī】后,便料理【lǐ】交代,这边的印务是奉旨交【jiāo】 湖北 巡抚兼署【shǔ】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