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冒用现任官员之名。
引宋 王溥 《唐会【huì】要·选部上》:“贞元【yuán】 四年八月吏【lì】部【bù】奏【zòu】:伏以艰难以来,年月【yuè】积久,两部士类【lèi】,散【sàn】在远方【fāng】;三库勅甲,又经失坠,因此人【rén】多【duō】罔冒【mào】,吏或欺诈,分见官者谓之【zhī】‘擘名’,承已死【sǐ】者谓之‘接脚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