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散逸的篇章。
引《魏书·刘芳【fāng】传》:“《尚书【shū】》逸篇【piān】曰:太社惟松,东【dōng】社【shè】惟柏,南社惟梓,西社【shè】惟栗,北社惟槐【huái】。”明 何良俊 《四友斋丛说·考文》:“《论语》亦有逸篇。”缪荃孙 《<宋元词四十家【jiā】>序【xù】》:“復为之搜【sōu】採逸篇【piān】,校订讹字【zì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