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矫情立异。
⒉ 标新立异。
⒊ 毁誉过当。
⒈ 矫情立异。
引《后汉书·独行传·范冉》:“冉 好违时絶俗,为激诡之行。”
《三国志·魏【wèi】志·和【hé】洽传》:“古之大教,务在通人情而已。凡激诡【guǐ】之行,则容隐【yǐn】伪矣【yǐ】。”
清 刘大櫆 《潘在涧时【shí】文序》:“老聃、庄周,使为激诡【guǐ】; 商鞅、李【lǐ】斯【sī】,使为变乱【luàn】。”
⒉ 标新立异。
引金 王若虚 《滹南【nán】诗话》卷中:“东【dōng】坡【pō】 《雁词》云:‘拣尽【jìn】寒枝不肯栖。’以其不栖木,故云【yún】尔;盖激诡之致,词人正贵如【rú】此【cǐ】。”
⒊ 毁誉过当。
引《后汉书·班固传论》:“若 固 之序事,不激诡,不抑抗。”
李贤 注:“激,扬也;诡,毁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