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还挚”。
⒉ 古人【rén】执礼求见【jiàn】,被求见的人【rén】表示地位相等,不【bú】敢当而归还其礼物。
⒈ 亦作“还挚”。古人执礼求见【jiàn】,被求见的人表示地位相等【děng】,不【bú】敢当而【ér】归【guī】还其【qí】礼【lǐ】物【wù】。
引《荀子·尧问【wèn】》:“我, 文王 之【zhī】为子, 武王 之为弟, 成王【wáng】 之【zhī】为叔父,吾於天下不贱【jiàn】矣【yǐ】,然【rán】而吾【wú】所执贄而见者十人,还贄而相见者三十人。”
杨倞 注:“礼,臣见君则不还贄【zhì】,敌者不【bú】敢【gǎn】当【dāng】则还贄【zhì】,礼尚往来也。”
《仪礼【lǐ】·士相见礼》:“主人復【fù】见之以其挚,曰:‘曏【shǎn】者【zhě】,吾【wú】子辱使某见,请还挚於将命者。’”
《隋书·礼仪志三》:“致食讫,又命公一人【rén】,弁服乘车,执【zhí】贄【zhì】,设九儐以劳宾,王设九【jiǔ】介【jiè】,迎於门外【wài】,明【míng】日,朝服【fú】乘车【chē】,还贄于公【gōng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