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赏罚得当。
引《诗·大【dà】雅·皇矣【yǐ】》:“其德克明,克明克类【lèi】,克长克君。王此大邦【bāng】,克顺克【kè】比。”朱熹 集传:“克君,赏【shǎng】庆刑威也。言其赏不僭,故人【rén】以【yǐ】为庆;刑不滥,故人以【yǐ】为威【wēi】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