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裁取审察。财,通“裁”。
⒈ 裁取审察。财,通“裁”。一本作“裁察”。
引《史记·酷吏列【liè】传》:“所【suǒ】治即【jí】豪,必舞文【wén】巧詆;即【jí】下户羸弱,时口言,虽文致法,上财察。”《后汉【hàn】书·来歙传》:“太中大夫 段襄,骨【gǔ】鯁可任,愿陛下财察。”清 陈康祺 《郎潜纪闻》卷十四【sì】:“具奏二十【shí】九年各【gè】直【zhí】省所上烈【liè】妇三十六【liù】口,予旌以否,惟上财察【chá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