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别的罪名。
⒈ 别的罪名。 《汉书【shū】·燕【yàn】王刘【liú】泽传【chuán】》:“定国 有所【suǒ】欲诛杀臣 肥如 令【lìng】 郢人,郢人 等告 定国。
引定国 使謁者以它法劾捕格杀 郢人 灭口。”
1.公孙将军莫慌【huāng】,现下敌【dí】军势头正盛,我军应该避其【qí】锋芒,把【bǎ】守好关塞,以【yǐ】待时机再出奇不意,以求获【huò】胜,别无它法【fǎ】。
2.希翼只要一萌生,除了实现它,你别无它法。